1、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违反上述原则。2、我已经上述到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可行。3、我怎样可以拿到一房多卖的双赔。4、我第一次起诉还可以以发现新证据的理由要求重新再审吗?可以要求双赔吗5、现在我想应该怎样
这位朋友,从你的上述情况,有几点看法
一、对方的行为还不构成刑事上的诈骗,而是民事中的一种合同欺诈行为。
二、我不太清楚与你所签合同的这家房产公司是否还存在,如果存在的话,可以以合同的欺诈行为,起诉对方,或许可以避免法院所说的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我主要简单的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详细的询问一下,才能够更准确的回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