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这样对待我们,让我们很心寒,所以也不愿意再在公司干下去,但主动辞职又担心没有补偿。所以想请教方律师,对于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才最有利。我们可否向公司要求获得:1.5个月试用期的社会保险中的
1.5个月试用期的社会保险中的单位应补交。
2.三个月的医保,包括单位与个人缴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可以要求按实际工资应缴纳的保险金减去实际缴纳的保险金的差额。
4.要求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5.没有困难。
6.仲裁费加代理费1800左右。法律允许的都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7.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