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东莞律师为你解答如下:
1、一般情况下没有补偿。但如果是以没有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从2008年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
2、另,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