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的前一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者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诉讼时效和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问题,劳动争议存在仲裁前置程序,即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应当得到支持。
三、你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是依法主张权利,应当得到支持。
四、对于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问题,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五、入职为正式员工从工资里扣除的押金500元,应当予以退还。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