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户口进京费”违反哪条法规,是否有法律强制效力;2.他们就协议书起诉我,我是否能把当时的劳动合同联系起来辩护,打赢的可能性有多大;3.原来的劳动合同的赔偿条款是否不合法规,劳动仲裁是否时效已过
1。外地进京费的说法是通俗说法,不是法律语言。但是外地进京指标是有限的,用了单位的进京指标,就必须与单位约定服务一定的年限。如果提前调离,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本人12个月的工资。如果约定的数额过高,本人提出仲裁的,按12个月的工资判决。
2。如果对违约金数额有争议,从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超过50日则表示你已经认可,仲裁和法院都不再受理。
3。现在单位是按还款协议起诉的你,属于债务纠纷。这笔债务有是你认可的债务,你很难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