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在未同本人办理任何手续下退股是否有效?退股的钱款应为多少?公司是否还有别的侵害本人股东权益的方面?谢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公司性质的不同,处理股权转让的程序、条件、价格确定等均有不同。
依照你对公司有员工持股会等描述,你公司原先性质可能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当然也不排除是你所说的“股份”公司,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查证。如果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据上海市97年制定的关于股份合作企业的暂行办法,对于职工股东的人员入股比例、持股比例、退股条件等均有详细规定,针对你的问题,企业职工一般不得退股,但如遇辞职等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处理,所以要最终解决你的问题,可能还需要查证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及公司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股权价值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准而非入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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