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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五个股东,其中由国有单位控股,公司成立前期公司法人(非股东,只是项目牵头人)授意其亲信员工以业务费名义提走80万,现如今并未有任何单据来做账,之后公司股东发现其存在欺诈行为,将其赶出公司,目前公司运转良好。可是,作为15%小股东,提出希望以侵占公司财产罪来通过公安经侦部门来处理此事,其他股东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为理由拒绝报案,我该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
2012-06-06 17:49: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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