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你们咨询下保密协议的问题、不知道此保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还说敲诈勒索。
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务是两种不同的义务。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仍旧要保守原用工企业的秘密,而且,原企业无需支付补偿。相反,若你违反了,可能会被要求赔偿。而竞业禁止义务则不同,首先,它是以限制劳动者劳动权利的方式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的,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而且,这种对价必须是逐月支付,并明确列出的,单位不得主张工资中已经包含竞业补偿金。你不用担心,若用人单位没有支付补偿金,你没有义务遵守竞业禁止的条款。但是,保密义务是必须要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