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7月底租了房子。 合同是一年,半年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到本月底房子应该到期了。 但是12月底我问经纪人是否继续租。 房主由经纪人全面负责,所以我们继续说不租,交接了,房子有我的,房子也没有过期。 房子是我的,现在经纪人应该更改了房子的密码。 东西也清算了,我可以通知他吗

2020-06-13 07:51: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加房租的处理方法:首先,要明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在合约期内是房东是不能单方提高租金变更合同实质内容是不允许的。 你可以跟房东说明这点,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房东执意加租,并采取你不加租就不允许你继续租任的行为,你可以考虑这次增加的房租相比同条件的其他房间合不合理,你能不能接受,如果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话,就忍忍交了算了,免得再找房间、搬家的麻烦。
    如果你就是要坚持按原租金履行,又想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毕竟是你的房东先违反合同,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争取合理的违约赔偿。
  • 房屋租赁中,合同到期出租人违约,合同中有约定的,则依照约定的违约金赔偿。如果违约金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过低,可依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如果是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照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
    对赔偿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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