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外地工作中,房是租的,离租房子合同期满前4个月,房主明确提出要把房卖了,我们一起充分准备搬离,大前天房主连电話也不让我们打说有中介公司看来房,中介公司的两个男生立即冲入人们租的房屋里看楼,中介公司的人就立即闯进来,之后没几日我们在周边找了此外的房屋提前准备搬离,房主又说合同书没期满即使搬也仍然要交租金,那样有效吗

2020-05-09 16:0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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