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农村有一所房子,但是两年前我们把它卖给了一个邻居,当时只有一份简单的书面协议,只有我自己签了,没有我的配偶签名,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效,房子正在被疏散,在出售时没有户口,我可以问问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恢复住房,

2020-05-06 06:5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外,应由过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如果你和房主签定的是《鉴证合同》,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如果含有逃避税收或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都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如果合同期长,容易出现问题。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订立无效(可撤销)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属于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这种损失赔偿包括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如返还财产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劳务费等开支。无效合同的损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中,可得利益属于损失的范围,而无效合同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能据此获得预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预期利益问题。  
    二、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首先,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  其次,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  最后,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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