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在1978年在柳州买了一个独居的老人和房子,当时的房子不允许交易后,老人去世了,我家里只有一张老人的名字地证。 现在我想问一下应该怎样把房子交给我家人的名义

2020-04-30 17:3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 出租房买卖 ,可以正常过户 ,可是合同法规定 ,原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先告诉他房子准备卖 ,他不买你才能转卖给下家 ,还有买卖不破租赁 ,不因为你卖房合同期就提前结束了 ,而是要么你违约让他提前搬走 ,要么等到期买家在收房 ,这期间租金归他 。都需要租户配合,要稳妥处置 ,弄僵了不好处理。
  • 抵押房屋是可以过户的。过户流程大致如下:
    1、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2、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
    然后,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则双方只能就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待付清银行贷款后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凭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或者找担保公司担保把余款付清,然后取出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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