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十年前在西平县建了一座两层楼,我一直不住,住在亲戚家里,房地产证明和土地使用证明都是我的,最近我的房子被拆除和改建,他们用非法手段把这房子变成他们的。 我还能拿回我的家用什么法律手段回来?

2020-04-13 18:5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土地使用证,若是就地建房子等于非法用国家的土地建房子,以后要拆迁的话是得不到补偿的,一般买房子都是挑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有房产证的房子比较安全及有保障!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子按照土地方面的法律规定执行,不能单独提及房子,要知道没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补办手续仍然不能被批准的。
  •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如果不是同一个人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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