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违约金。具体表现在:由于出卖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

2018-09-18 08:3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
    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 关于违约金只约定一方责任解释如下: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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