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镇上的居民。 2005年8月,我把自己家乡的房子卖给了自己的兄弟,几年后拆除了。 他们也是城镇户口。 你能回我卖的房子吗? 我签了合同

2020-03-28 06:1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 小产权房不得在非本户籍之间非农户口形式之间转让,前日国家刚刚出台相关意见要对全国小产权房进行试点整改,目前普遍的是小产权房不得确权手续办理,不得向非农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士出售。 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
    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 当事人能提供下列证据之一,证明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在城镇工作、生活、学习持续满一年以上的,可予以支持:

    (一)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收入证明;

    (二)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三)租房合同及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

    (四)房屋产权证明及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

    (五)暂住证或派出所证明;

    (六)在城镇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

    (七)能证明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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