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结婚后,户籍仍在本村,两个孩子都在本村。 有土地,为了工作必须住在郡里,没有自己的家,住宅是租的。 现在村里的土地确认权,村里召集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决定没有女儿的土地确认权,两个孩子的土地确认权。 这个决定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2020-03-21 10:1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显示已婚,但实际没有登记结婚,应该先将户口本的错误登记修改过来,再进行结婚。否则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罪
    先带身份证去户籍所属的公安部户籍科申请要求开户籍证明,然后带上身份证跟这份户籍证明去你户籍所属的民政局开具一份无婚姻证明的文件。
    带着这份无婚姻证明还有你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回户籍科让其帮你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修改过来。然后再带户口本与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就可以了。
  •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可以继承的前提就是土地是属于老人的,或者是老人占有一定份额的。
    2.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其他的还有遗赠等。
    (1)遗嘱继承。主要是尊重老人意思自治,老人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中(子女、配偶等)选择遗产由谁继承,而其他人无权继承。
    (2)法定继承。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就是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由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当然,尽扶养义务较多或者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可以多分。
    (3)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