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妈妈彼此离异后再婚,判刑爸爸养育,父又得一子,妈妈无孩,未满十八岁间爸爸男尊女卑,妈妈不绝一切赡养费,现如今成年人也有责任讨回未满十八岁时的赔偿吗?

2020-03-10 06:1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 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并且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来分担的,则可以请求法院一并作出判决。
  • 抚养费不构成我们民法上所谓的“债”,所以现在成年以后是不能再和父母要抚养费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父母又有给付的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也就是说,法律上规定父母给付抚养费,是基于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是父母必须尽的一种义务。如果子女成人以后,父母是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的。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就是说,离婚后,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