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墙体被车辆撞了。车辆如今还被扣起。他如今要想回车辆。我就是把车辆给他们吗。還是等处理好啦在给他们。

2020-03-02 20:4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被车撞了,怎样追讨赔偿?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住院病历、医疗费、交通费等清单、票据,财产损失凭据,构成伤残等级的,要有伤残等级鉴定意见,还要有三期鉴定意见书,参照相关标准计算赔偿金额,然后找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结合这些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