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本是妈妈的姓名,爸爸已去世很多年,妈妈要卖房,房本还要办析产备案吗

2020-02-10 08:4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可以买卖。房屋买卖一般需要有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就行。
      购房流程: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 。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还有房产证、土地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 离婚析产,按揭买的房子可以过户。
    需要按揭的银行同意,以及给你出具相应证件手续,才可以。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其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无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就失去了对象。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债务人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行为。前者如将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后者如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等。
    2、须债务人之处分财产行为危害到债权实现。债务人虽处分其财产,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债权人不得主张此权利。
    3、在时间上,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与债权成立之后。
    其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得主张撤销权。
    若债务人故意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则债权人可代位行使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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