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二手房已签协议书,住了3年多。原房产证已满5年,还没有产权过户。问如何交税

2020-02-05 08:0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

    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 。

    查档: 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

    转定: 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

    物业评估: 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

    申请按揭: 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
    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

    银行出《承诺书》: 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

    签署担保协议: 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监管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

    办理委托公证: 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

    赎契: 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

    申请产权转移递件: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 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

    审批: 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

    缴纳税费: 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出证: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
    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

    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

    结清尾数:经经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 二手房不过户只签订协议,其协议是有效的,但房产权利的实现以房产过户为准,不过户的房产很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对于一些限制交易的房屋,即使制定的协议,也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制定二手房交易协议,应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 双方私下签订的二手房协议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不动产要以过户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因此虽然合同有效,但未过户,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仍在原所有人名下。如将来对方不愿过户房产,只能依据买卖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