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原则上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是不得进行买卖。 对于共有房屋,共有人单方擅自出卖房屋,是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权益。如果购买者属于善意,并支付了购房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购买者对此房享有所有权。
因为你的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此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属于你们家属成员共有。
买卖合同对于出卖者和购买者有效,对于其他共有人是否有效要看共有人的态度,如果承认此
合同,那么对不知情的共有人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
家属可以以不知情为由,要回房屋。 购房者应该向出卖的人(交易人)要求退还购房款. 家属不承担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