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4年十月份在松原市客运站附近与一名乘客发生争执,乘客动手打人,我不甘示弱还手他拽了方向盘导致车撞树上,我车里没行车记录仪,没有证据,他下车要跑我追上把他打了,当时警察也说你们互相管自己的就行了,我也没多想就这样过去十个多月,现在对方拿出鉴定结果说是轻伤,要求我赔偿五万元要不就走刑事,因为我以前有打架经历,有案底现在对方不依不饶我想咨询一下怎样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毕竟这事儿我觉得挺憋屈的。

2018-09-07 01:4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是混合过错,可以协商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能否达到轻伤,法医依据的是2014年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条件,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是否能够达到《标准》中的相应条款。
      
    二、打人致使被害人轻伤,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打人致人轻伤的,行为人应给予赔偿民事损失。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误工,营养和护理等相关费用。如果行为人也要伤害,对方也应赔偿行为人,相互赔偿的原则。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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