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在我行驶时,前方有辆警车采取急刹车,我也进行刹车,当时车里的情况是乘客都晃悠了两下,有一位女乘客撞到一位老太太身上,后来安保员去询问,都说没事,女乘客下车3个小时以后打电话找到车队,说自己撞扶手杠上了,半边身子都麻了,上不去楼,队里就说让她先看病去,到今为止都一个月了,还没好,她本来腰有老伤,她要她这一个月的工资还要营养费各种要,当时车里也都没摔着人,就是晃悠两下,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
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