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成功贷款的银行卡号码丢失了。钱没有到我手里。它冻住了。我有义务偿还贷款吗?

2019-12-29 09: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信用卡欠款被冻结只是单纯冻结你信用卡所属银行的金额,你在其他银行的存款银行是没有权利冻结的。
    2.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以上就是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为人担保。  只要担保人符合贷款要求,贷款人在任何银行申请办理贷款都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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