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南京城市居民能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吗?谢谢!

2019-12-19 08:4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出卖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当一并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2、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得出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2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3、根据上述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够出让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 宅基地买卖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xx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
  •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2条和第131条的规定,基于买卖合同的特殊法律关系,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条款:一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二是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三是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四是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五是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六是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