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个工人在建筑工地受伤了。我想问一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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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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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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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最好还是申报工伤。私了如果以后出了问题,比较麻烦。
劳动关系:保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伤残津贴:单位安排工作或月津贴70%。缴费基数:本人月工资。
劳动关系:解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个月。 缴费基数:成都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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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