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去世很多年,房本没起名字,有危害吗

2019-11-27 14:2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可由开发商直接帮助办理更名手续。开发商会经过房产局重新鉴定合同的产权人。这种情况比较简单。
      另一种情况是办理了房产证的,这里面还分两种情况:结婚的,就可以直接更改为一个人名字,如果没结婚的,以重新交易过户为准。
    这里面涉及的财产问题就比较复杂,一般以出资的证明来断定财产的归属。
  • 现今夫妻离婚发生的财产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问题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门就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房产证改名就是过户。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
    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 ● 成交价的
    5.5% (满5年免交)----办理赠与公证后没过五年也可以免交。
    3.个人所得税 ●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 6元/M2;
    5.转移登记费 ●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 50元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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