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去公安局查询户口,说已被销户,怎么回事

2019-11-19 11:0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没有土地,没有自己所有的房子人的公民,只要是他经常居住的地方,派出所不能随便把他的户口注销。下面是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户籍,其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恢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本地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要恢复户口该怎么做”:
    (1)带上你家的户口本、让你父母带上身份证,和你一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阅户籍档案,看你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是什么。
    (2)如果是误操作、漏登记了:请求公安机关根据纸质档案补上就可以了。
    (3)如果有注销你户口的证明材料、注销户口程序不违法的:查清是谁、什么单位提供的注销证明,找出具证明材料的人或单位理论、并要求其更正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协助你恢复登记并赔偿你的损失。
    (4)如果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擅自在没有证明材料的情况下违法注销了你的户口:要求公安机关为你恢复户口登记、并赔偿你因此受到的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或是公安的同级政府提起行政提议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告公安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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