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省六安市一名市民,于2014年10月在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六合城买的房子,小区成烂尾楼,开发商欠钱,把我们房子抵押了,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苦等三年花了几十万买的房子打水漂了,现在找开发商开发商说要钱没有,要房子也没有,真不行你去告我,就是无奈,谁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父母现在年纪大了,这是他们一生省吃俭用省的钱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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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把开发商的房子查封了,开发商又卖给第三人。如果查封在前,开发商卖给第三人在后,那么后面的
房屋买卖不能办理
买卖合同登记以及过户手续。如果开发商出卖给第三人在前,但尚未买卖
合同登记,法院查封房屋。
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要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若干规定中十七条审查买受人是否以及各支付大部分或全部房屋价款,对未办理登记有无过错,房屋是否
占有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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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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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