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2016年在中介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总计25万元,买方给了20万,5万元房照过完户再给,现在房价大涨,我不想卖了怎么办?

2019-09-25 09:0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不成中介费怎么算?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一、一方反悔导致房屋买卖不成。   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卖家经常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在此种情形下,中介已经尽到了居间义务,可以收取中介费。但是买方的中介费是由于卖家违约所产生的,因此,应赔偿买方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中介费损失,因此,此时的中介费应由卖家全部承担。同理,如果是买家违约,则中介费应由买家全部承担。   简言之,因买卖一方违约,而中介无过错的情形下,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二、无违约方,因政策或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   典型的情形有:因共有产权人无法亲自到场或者提供委托授权而导致无法贷款、因限购而导致无法过户、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而导致无法贷款等。   因为没有过错方,因此中介费的问题,基本要靠当事各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中介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时,法院大多会支持中介的诉求。但是根据《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与房主直接交易的风险
    1.中介追偿索赔风险
    一旦让中介知道买家有意逃避中介费,选择跳过中介直接私下与房主交易,有可能会招致中介不断向买方追究责任,进而影响到买家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买家名誉也会因此受损。
    2.房屋产权风险
    对于二手房私下买卖,由于不存在中介作为第三方的担保,缺乏法律保护,买方极有必要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查询房屋登记信息,房屋产权项目内容比较复杂,存在的风险也比较大。
    比如:房屋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是否处于出租状态;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或被依法查封;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如房屋为共有人共有)等等。
    3.其他费用风险
    有些房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买家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房屋交易,一旦房款全部交付卖方,则这些所有费用很可能最终将由买家全部承担。
    可见,若选择二手房私下交易,不仅交易手续比较繁琐,有时还要面临中介追讨中介费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在过户过程中,存在诸多资金不可控风险因素!如今二手房动辄都在几百万以上,没有第三方的担保,万一遇到业主毁约该如何是好。
    建议您最好还是找家中介更有保障。花小钱,保大钱,是为上策。
  •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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