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去世前在单位登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父亲去世后,单位在落实买房时,仍以母亲的名义进行买房,但母亲已无民事行为能力了,就由我(她的儿子)全部出资购买,母亲去世后房屋产权应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我买的这套这套房屋属于借名买房吗?这套房屋能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

2019-09-24 07:13: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 “借名买房”指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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