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妹妹是非农业户口,在城镇里有低保,:?农村有地,现在想把地确权在自己的户口本上,请问非农业户口簿能确权吗?如果能确权将来能享受农业户口待遇和非农业户口双重待遇吗?农村的土地会不会被收回?

2019-09-21 12:36: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按权属来补偿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房产证的话就由补偿,而且和别人的房子应该获得相同的补偿,具体看当地的补偿标准,因为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
    但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71号 2007年12月30日)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发生在农村户口之间,主要有: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 您查您们的村规民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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