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2014年9月24日领的钥匙 我家是6楼 一共26层 于2015年9月1日发现漏水 这个水已经渗透至5楼 5楼卫生间 厨房间 餐厅 客厅 都已经有水 甚至4楼屋顶都有水印 9月2日找工人来砸墙砸地面找问题 9月3日找到问题所在 主下水管道缓冲弯处有裂缝 于是找物业 物业找来 建筑商 为了避免往楼下漏更多的水 先换好管道 在找是什么原因 谁的责任 刚开始建筑商的一个工长说是他们的责任 今天9月5日 工长把他们经历找来 经理看完那根坏的管道 说是我家楼上装修有人往管道里冲什么东西砸的跟他们没关系 他们不管 让找物业 物业还总是没人 我该怎么办 求助专业人士 给予解决 必有重谢

2018-08-27 18: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材料,现答复如下:
    (1)您可以先请房屋鉴定所进行鉴定,查明房屋漏水原因,明确责任,如漏水与乙方有直接联系,您可向法院起诉。
    (2)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如争议标的额

  • 1.首先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新房质量不合格,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2.如果是楼上由于装修不当等过错造成的,由楼上负责维修;
    3.如果已过房屋质保期,属于整楼公共部分,比如说是下水道主管道保养问题需要维修的,而收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物业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4.如果没有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共有部分的应当由所有房主共同承担;
    5.如果是楼上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按公平原则仍然由楼上承担费用。如果提起诉讼,可能需要作相应的鉴定,鉴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和损失的数额。注意保存《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收据等证据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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