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乡!我是山东女生一个人在别的城市生活,已经结婚,有关于购房产权问题咨询感谢!前提是:1:我老公有一套婚前的房产贷款的但没有我的名字;2:结婚3年了现在我想用自己的名字再买一套房产上写我的名字贷款人也是我;因北方父母担心我一个人在外地所以现在想咨询有什么办法实现产权合理,1:有没有方式在老公的婚前房产上加我的名字实现产权变更让我也有一定的房屋产权;2:有没有方式用我名字购的新房产,老公做更正说明新的房屋他不具有法律产权。两者能实现一种也好哪种最快!急等回复感谢老乡!

2019-08-06 10:1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  房屋产权变更  房屋产权变更的办理应该提供的材料等内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应提交以下证件:  
    1、办理房屋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协议书》原件、完税证、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变更后的产权人《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产权人《结婚证》复印件(如单身需提交单身证明);  
    2、增加房屋共有权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公证书、产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旧证换取新证提交书面申请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产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分家析产房屋产权证提交书面申请书、《分家析产协议书》、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公证书》、产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继承、赠与的房屋所有权证提交书面申请书、《公证书》、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原产权人去世需出具原产权人《死亡证明》、产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夫妻双方离异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需提交书面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复印件》、《民事调解书》、相关法律文书及有效证件。
  •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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