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贷款买的车!抵押给小贷公司了!签的合同是我还不上之后尾款他们还!但是现在他们不承认!合同就写了一份!我没有合同!然后他们现在把我车卖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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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人通过贷款银行审批后,贷款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到开发商指定账户,此时房屋产权已经售出,贷款申请人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将房屋所属权抵押给银行,贷款申请按时还款,对房屋拥有使用权,买卖权归支付房屋款项(除去首付)的银行。所以申请按揭贷款需要签订按揭合同后,在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才会放款。
按揭贷款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缴纳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机构;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贷款行银行工作人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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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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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动产需要作登记,作为不动产,房屋抵押需要到房管局进行登记,所以私人之间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登记,也就是说即便你们写了协议,在未作登记时,房屋所有人已然可以住房进行处理,所以私人间的协议并未起到抵押的作用,所以是无效的。
办理房产登记时房管局只审查抵押需要的手续,如抵押合同,抵押人与
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物权证。房管局不干涉你们自愿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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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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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