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但房子是在我们在一起之后购买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房子有我的份吗?

2019-08-04 08:0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否则,由双方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界定婚前房产归属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 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 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 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2、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3、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4、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5、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6、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7、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8、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9、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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