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23岁了,家里从小就离异了,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我想办理身份证。只知道出生重庆,在湖南长大。应该怎么办

2019-07-18 18:5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属于无户口人员的,应由父母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户口本了。
  • 根据我国法律固定,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不可以离婚的的 办理离婚登记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的。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只有补办后可以离婚,且双方可以依法对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的问题,请看以下几点: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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