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写着是600个工作日办理房产证,这样违规吗?如今3年了,开发商还一直在拖着不办理房产证,问了房管局,人家说这开发商还没备案,看似准备三期房子一交楼他们就准备跑了,应该怎么去处理比较好呢?

2018-08-17 01:5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维权?   因为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照合同规定,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维权:   第一,可以先和开发商约谈,在签订承诺书并取得房产证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承诺书效力,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第二,可先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有律师建议,因为每个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同,因此不建议集体申诉。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 办理新房房产证开发商需要提供: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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