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6年2月我从师傅手里用7万元兑了一个房间经营二手机维修,我师傅同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是2个套间双室月租金3000元师傅同房主已租赁多年房屋到期日2008年3月15日我兑后也承担了租金1500元,师傅同我说房屋到期后只要我们不主动退出房主不会让我们退出的可以续签协议,为了兑这个房屋我东挪西借还把我家房屋抵押贷款了建行每个月还要承担高额贷款利息,现在房屋到期了房主要求我们腾出一个房间,师傅却要求我腾出,我感到很委屈我如果知道就能经营2年的情况下我也不会高价钱的从师傅手里兑这个房间经营,在兑这个房间时师傅万般嘱咐我不要说是兑的就说我俩共同经营,所以店名也就叫一部、二部。师傅没有兑现他的承诺我猜测有很多疑点他同房主在共同欺骗我,我真的快要崩溃了。请问我如何解决?谢谢各位了

2019-06-11 07:1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不向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按约定支付债务利息的,债务人即构成违约。作为抵押人(即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应该督促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及时支付债务利息。
      如果债务人仍未按约定履行的,则抵押人要在所约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 法律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也就是说,年利率在24%以内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都要给予支持。
      年 利率在24%—36%之间的是自然债务区,这类债务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法院不予法律保护。
    但如果约定利率以后,借款 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了利息,这个偿还是有效的,法院予以认可;如果偿还以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超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不能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即超过36%以上的利息是无效的,你可以不付,即使被迫付了,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将予支持
  •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不同于贷款诈骗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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