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10月25日吃饭时与邻座发生口角被对方三人打了,随后其中一女的给她对象打电话叫来把我第二次打了。我马上报了案到派出所录了口供。之后调取了我们吃饭时打架的视频。但是第二次打我的视频没有监控。现在我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派出所说对方也需要做鉴定。人家也有伤有照片,也可以鉴定轻微伤。但是一直找不到对方。我多次提供对方工作地址。事件发生三个月派出所一直说找不到人。我与对方都是外地的。我去过分局控侦科说过我得事情。他们说因为都是外地的所以找不到也没办法。我住院一共花了7000多。对方没住院。只有门诊病历。现在事情一直拖延。对方现在回老家了。派出所也不找。还偏袒对方。希望律师帮帮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它
2019-05-28 17:11: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是轻微伤,可能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是轻伤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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