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六个月了??而且未成年??男方满18周岁了??他现在贷款一拖在拖说没下来??现在我告诉家长??他需要承受怎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果我告他强奸??胜算有多少?

2019-05-11 10:2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却生育子女的,就是违法生育行为。
      怀孕并生育子女的,不在于对成年或是未成年的界定,而在于男女双方是否已登记结婚。
      合法的婚姻状态下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才是合法的生育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 1、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孩子在初中上学期间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生活费,学费,医药费等必要费用。离婚的夫妻协商解决这些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孩子没有满18周岁之前,在读书期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应该继续抚养到孩子年满18周岁。
    3、上高中的孩子,同时只有17岁,父亲应该继续支付给孩子抚养费,责无旁贷。
    4、上大学的满18周岁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子女,根据自己的能力,尽力协助子女完成大学的学业。同时要和子女多交流,让他们知道父亲的艰辛,毕竟父亲年老后还需要子女的赡养。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20.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21.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2.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实施猥亵,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3.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