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二手房买卖,房主没还清房贷,需要买家出钱,是怎么回事?

2019-05-01 23:2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律师费不是必须的,你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买卖及过户事宜,费用各地标准不同,自己可以和律师谈  二手房买卖应缴纳哪些费用  
    (一)、卖方应付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二)、买方应付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05%缴纳,买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
    0.5—
    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9、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 一、不同地方的地税局对购房者缴纳契税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地税局部门。
    二、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三、买契税指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后,由房屋产权承受人凭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办理缴纳契税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先买房后拆料,属于房屋买卖行为,应按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2)买房后未缴契税即将房屋翻建的,应按购买房屋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3)以房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实质上也是买卖关系,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买契税。
    (4)预买房屋(其特点是卖主对一部分或全部房屋保留若干年使用权),一般低于市价,其付房价的方式,有的按契约价格一次付清,有的采取分次付款。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契税均应于契约成立后10日内,按当地征收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一次缴清税款。完税凭证上应注明使用年限和付款方式及必要的事项,以免发生纠纷。
    (5)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房屋,房主在一年内用国家发给的补偿费购买房屋的,可以免征契税。购买房屋的价款超过补偿费的,其超过部分,经县级以上征收机关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6)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转让,实属房屋产权转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买契税率缴纳契税。
    (7)个人以自有房屋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企业,作为资产,因其房屋的产权未发生变动,不征契税,也不更换契证。
    (8)凡房屋产权转移变动,必须报经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未经审批,私自买卖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契税,并交由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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