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和1000押金。因为工作原因,我只住了一个月。我可以扣除押金 把剩下的两个月的房租还给我吗?

2022-09-12 17:0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我国法律对于押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可以视为变更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构成违约,应缴纳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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