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要求经济补偿时,我可以要求从2018年8月到2019年3月的双薪补偿吗?我的劳动合同于2018年7月31日到期,但哺乳期为2019年1月12日。产假后,我正常上班。哺乳期结束后,该部门直到2019年3月才与我讨论续约事宜。由于本单位的原因,本单位提出辞退我。当我要求经济补偿时,我可以要求从2018年8月到2019年3月的双薪补偿吗?雇主表示,哺乳合同自动续签,只愿意承担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的双倍工资。我的要求合理吗?

2022-09-12 14:1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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