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别人租的房子另外两个人跑了,这个月该交房租了,太多付不起,但押金还有一个月,可以退还吗?

2022-09-09 08: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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