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的合同是否在20日支付。上个月的劳动报酬合法吗?公司当月未足额支付工资,甚至因财务时间核算不足而推迟到第二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这违法吗?如何投诉和维护个人权益?在线等待,谢谢!

2022-09-01 12:1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一般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及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有效送达后双方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劳动者自此可不再到用人单位出勤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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