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的房子租给熟人,没有签订合同,没收押金。租金季度还有一个半月到期。现在我想收回房子,提前一个月通知租户,但现在他不想搬家。现在关系僵硬了。恐怕到期后没有押金。家用电器损坏,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我主要想收回房子

2022-08-01 14:2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这时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 对于房租没到期房东要收回的,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并给予合理搬离期限,并且与承租人协商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事宜。如果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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