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安置房后可以转让所有权吗?所有权转让需要什么程序?成本高吗?

2022-07-09 10:1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
    1、提出申请;
    2、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3、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
    4、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
    5、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等等
  • "购买安置房有以下流程:
    1、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
    2、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
    3、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4、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
    5、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
    6、还需要递交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开发商法人的委托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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