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公司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我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不会终止。我违反劳动法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0 08:5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划为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解雇。《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规定,对应聘者先试用3个月再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只有保底工资,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通常以不太符合需要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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