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名中专毕业生,被各部门录用。我从1998年毕业后就没有被分配过任务。当时我上学的时候,我把户口从农业转到了非农业,然后把户口从非农业转到了我们村,因为我没有分配工作。去年,城市道路建设占用了我们村的耕地。今年,我们村对耕地进行了调整,并将道路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款分配给了村民,但村委会表示,对于那些不转为农业并迁入村庄的人,他们可以分得土地,也可以分得钱。他们不能两者兼得。我想问律师,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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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府征地后,户口被转为农转非户口可以要求补贴。国家建设
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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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